评陈兴良教授客观判断先于主观判断定罪规则之谬论/肖佑良(4)
刑法解释是多余的,三段论也是多余的。这种论断决不是疯言疯语。因为现实中绝大多数的案件,都是符合这个论断的。我国德日派刑法学者为了给理论进行辩护,提出了所谓的三段论倒置的观点,实属滑稽搞笑。实际上,一旦承认法条是客观事物,必然会进一步承认罪刑法定原则五大统一的具体内涵,刑法解释多余,三段论多余自然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
最后,我国鼓吹三阶层或者二阶层的德日派刑法学者,不要跟在别人屁股后面起舞。德日阶层体系的刑法理论,其中有许多概念都是虚拟出来的。由于是虚拟出来概念,各种五花八门的理论学说多余牛毛,大家争得不可开交,活脱脱的就是盲人摸象的寓言故事人间重现。其实,所有的理论学说之争,无一例外,都是彻头彻尾的吹牛逼的伪科学。什么先客观判断,后主观判断,先形式判断,后实质判断,先类型判断后个别判断,先事实判断,后价值判断,都是货真价实的瞎扯淡。只要你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坚持五大统一,这就是勿庸置疑的。
作者单位: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肖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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