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请求公司查账的几个相关问题的探讨/卢庆波律师(2)
广东的法院还是倾向支持股东可以联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一齐查账的,理由一般是“会计账簿又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委托注册会计师协助其行使账簿的查阅权,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应予以支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广东茂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与东南亚茂发有限公司知情权纠纷执行一案[(2010)粤高法执复字第97号] 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蔡达标股东知情权纠纷申诉一案[(2015)粤高法民二申字第202号]均支持此观点。
虽然司法判决支持股东带会计师一齐查账,但公司仍然是有办法应付的,例如在章程中规定股东查账时选聘会计师的流程等。如果股东不按此流程走,公司当然可以拒绝的!
四、公司关心的一个核心问题:公司有什么法定理由可以拒绝股东查账?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股东查账。具体的情形包括如下:
(一)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业务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股东为了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三)股东在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之日前的三年内,曾通过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除了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外,笔者认为还包括股东的直系亲属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业务的,还包括股东参股的公司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业务的,均可作为拒绝的理由。
五、公司法务非常焦虑的一个重大问题:面对蛮横不讲理的股东要求查账,公司如何应对?
(一)要求股东履行查账的法定程序。法务此时,好好利用机会商量对策。
1、股东先向公司写查账申请书。内容包括目的与理由。
2、公司有十五天的回复期,当然公司可以认为这十五天是工作日,即三周内回复。
3、回复同意的,公司安排一个查账的日期。这个时候,公司还可要求股东写一份保密与不复制的承诺书。股东违反承诺的,公司随时拒绝查账。
4、回复不同意。公司以股东查账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而拒绝提供查阅。这个时候,股东可以走法律程序,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这个过程较长,一审二审加起来长的超过一年。
(二)有专家指出,面对蛮横的股东查账,公司找个法定的理由拒绝他。说实在的,公司其实随便找个法定理由就可以了!至于理由成不成立,那是法院的事了!对此,笔者十分同情小股东,但是无办法!笔者前面已经说了,我国的公司法是专门保护公司和大股东的,所以股东查账时蛮横,只能承担不良后果了。别气,笔者的说法是有依据的!各位请查阅一下公司法,公司拒绝股东查账要承担什么后果?没有,没有。这样的话,你大声跟公司说查账,不合作的公司很容易找个理由拒绝,反正对公司只有好处,几乎没有坏处。其中一个好处就是拖,说不定拖一年半载,在这么长的时间,尽管法院判决你成功查账,但是某些“事物”也面目全非了。这个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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