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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时代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路径与对策/徐凤林(2)
对策二: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努力提升社会信用水平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建设诚信社会必须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旋律,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法治原则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使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构建社会诚信体系要以法律、法规、标准和契约为依据,以健全覆盖全社会的信用记录和信用基础设施网络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合规应用和信用服务体系为支撑,以树立诚信文化理念、弘扬诚信传统美德为内在要求,以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为奖惩机制,实现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的目标。诚实守信是民法总则规定的原则性条款,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政府取信于民的基础、企业发展的保障、个人安身立命的护身符。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就是落实民法精神,确保市场公平交易,构建和谐社会的最直接体现。一要加强诚信法律体系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守信、履约践诺遵守“契约”精神作为民事立法的价值取向,修订和完善民法总则和民事单行法,推进中国民法典早日出台,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民事立法红利。二要加强诚信社会体系建设。围绕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探索诚信体系的总体框架、范围、评价体系和标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社会征信系统,制定纳入征信系统的范围及规则,确定诚信失信惩戒的边界,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健全联合惩戒体系,建立失信行为退出机制,通过建立合理的规则体系公示社会共同遵守。三要加强社会软法建设。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建立和规范礼仪制度,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庆典活动,传播主流价值,增强人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修订和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发挥社会软法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增强法治社会的活力,实现法律法规和社会软法各展其长,相互促进。四要加强诚信机构协作机制建设。完善司法与行政诚信监督协作联动机制,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新模式,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发挥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督作用,推动市场主体秉承诚信理念,实现公平安全交易。发挥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庭审裁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五要加强诚信技术体系建设。构建网络查控系统、征信系统、网络化拍卖系统等诚信系统信息化平台,完善失信信息管理、发布、共享机制,加强电子商务全流程信用建设,完善市场化评价体系,强化信用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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