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农化企业涉及农资的维权诉讼对策探讨/王平
农化企业涉及农资的维权诉讼对策探讨
王 平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上海 200030
摘要:农业种植过程中产生损失现象时有出现,农户往往会归结到生产种植过程中所使用的农资,从而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笔者从经手的涉及农资的案件着手,试图对农化企业涉及农资的维权诉讼对策探讨、同时对农户给出应对参考建议。
关键词:农业维权 诉讼 对策
中国耕地总面积约1386115平方公里,占世界土地面积的8.80%。中国有许多农产品,在总产量方面居世界第一位。在土地耕种过程中,广泛地使用农药、化肥等等化工产品。由于我国各地气候、土地肥力特性各异、群众的栽培技术高低不同,对农资的使用方法掌握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农业收入占落后地区总收入的较大比例,所以一旦有农业产生损失现象出现,往往会归结到生产种植过程中所使用的农资,从而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笔者从经手的涉及农资的案件着手,试图对化工企业涉及农业的维权诉讼对策探讨。
1、通常的涉及农业维权诉讼案件的关键证据种类及审查要点
1、1公证书: 证明案件发生的现场证据。
公证书及相关证据的审查:通常发生此类刑事案件,会对发生的现场及受害情况、损失情况进行现场证据公证,公证机关会制作视频录像并制作公证书。这就要求律师对公证书的现场面积、作物生长期及作物的正常表现、周边作物的生长情况比对、当地的气候情况与常年数据的比对、作物生长的相关因素:农药及微肥使用情况(时间、方法)、是否进行了复混配、浓度与用量等等、是否有外界因素介入影响等等、甚至是否存在重复用药、人为破坏等等进行调查取证、进行分析。尤其是其中可能与造成药害或损失直接相关的农药品种,要有一定的掌握与识别。这样才能确定直接地因果关系。
1.2、价格认证部门的评估报告及审查:对于损失通常以价格认证部门的评估报告,结合被害人的陈述为依据。这就要求律师对被害人的承包合同、土地面积、和农作物品种、果树树龄、树形、修剪等栽培情况、果树的大小年、早熟晚熟品种上市价格等等进行全面细致地审查。
1.3、鉴定依据及审查:鉴定意见律师是可以接触到的证据材料。如果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农作物田间现场鉴定书的鉴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28号《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而涉案需要鉴定的是化肥。因此农业专家鉴定不具有足够的相关性。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到鉴定专家的专业性不同,对鉴定意见也有影响。
化肥质量检验是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的。而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隶属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长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任命。县局办案,其上级市局检验,其公正性难免不够中立。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证没有入卷,对前期办案有直接影响;


总共8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