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重要思想的提出与实践探究/徐凤林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扶贫开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我国国际形象。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促进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近日,笔者结合扶贫包保工作实践,运用战略思维、系统思维、民本思维、精准思维的方法,对“精准扶贫”重要思想的提出与实践进行了系统归纳和学理思考,撰文如下,观点可供学习与参考。
一、“精准扶贫”重要思想的提出过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带领人民向贫困宣战。经过改革开放37年的努力,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7亿农村贫困人口成功脱贫,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的辉煌篇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中国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是世界上率先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国家。但是,截至2014年底,全国仍有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没有脱贫。
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开发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实施精准扶贫,丰富和拓展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开创扶贫开发事业新局面成为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湖南湘西考察时作出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 ”的重要指示,这是“精准扶贫”重要思想最早提出的时间节点。2014年1月,中办规制了精准扶贫工作模式的顶层设计,推动了“精准扶贫”思想落地。
2014年3月,习近平参加两会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实施精准扶贫,瞄准扶贫对象,进行重点施策。进一步阐释了精准扶贫理念。
2015年1月,习近平新年首个调研地点选择云南,强调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5个月后,总书记来到与云南毗邻的贵州省,强调要科学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提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
2015年10月16日,习近平在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强调,中国扶贫攻坚工作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增加扶贫投入,出台优惠政策措施,坚持中国制度优势,注重六个精准,坚持分类施策,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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