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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未检工作成果概述及对策探析/徐凤林
未检工作是指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部按照“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依法独立承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包括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和开展帮教维权、预防犯罪等工作。近年来,检察机关以新一轮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增设未成年人检察部,构建设施专业、环境温馨的专业办案场所——未检工作室。为充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量,精心挑选认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念,富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具备过硬办案能力以及帮教救助、协调沟通、研究创新能力的检察官从事未检工作。未成年人检察部组建以来,认真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坚持“教育为主,惩防并举”办案原则,贯彻“双向保护”司法理念,依法履行捕、诉、监、防职能,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办理案件专门化与帮教预防社会化紧密衔接,形成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社会保护、家庭保护的强大合力,全力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了社会治理创新,提升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化建设水平。
一、未检工作成果概述
成果一:发挥未检工作职能,双向司法保护成果得到彰显
检察机关新一轮内设机构改革以来,基层检察院认真贯彻“双向保护”司法理念,增设未成年人检察部,建立未检工作室,充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量,构建了适合未成年人特色的工作模式。在加强涉罪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的同时,重视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和救济,加强与公安、审判机关沟通配合,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犯罪,有效降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做到宽容不纵容、严管又厚爱,对于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严惩,保持必要的司法警示。按照刑诉法和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实施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通知法定代理人或社区、学校负责人到场,打消恐惧心理,促其悔罪认罪,重拾生活信心。依法监督办案机关司法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立未成年犯罪案件“分案起诉”办案制度,对成年被告人与未成年被告人采取“分别起诉”、“分别审理”、“分别宣判”办案模式。设立未成年人专门法庭,强化帮教感化,促使被告人当庭认罪服法,认罪认罚,主动接受教育改造,法庭给予从轻处罚。帮助涉罪未成年人修复社会和家庭关系,实现无痕回归社会生活。对轻型犯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建立帮教档案,定期回访考察,落实承办人、未成年人和家人三方互动帮教措施,做好未成年人回访帮教工作。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从审查逮捕、起诉阶段开始,对未成年人犯罪档案进行封存,减轻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和社会的心理负担,最大限度帮助回归社会,确保正常升学、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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