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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吉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调研报告/徐凤林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以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针,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创新载体、聚力攻坚,依法扶贫、依法治贫,激发了贫困户的内生动力,提升了贫困户的满意度,初步实现了脱贫攻坚阶段性目标。
一、 基本情况
(一)扛起政治责任,强力推进责任落实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把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切实担负起主导、主抓、主推的重大政治责任。强化顶层设计,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出台《县乡村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清单》,与乡镇街签订脱贫攻坚“责任状”,构建市、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落实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任务,定期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确保了脱贫攻坚有序推进。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市政府领导分片包保,深入全市贫困村实地走访,现场研究解决问题。乡镇街落实领导包片包村、机关干部包户责任制,成立扶贫办,派驻扶贫工作队,制定《乡镇领导干部脱贫攻坚包片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压实了包片工作责任。按照《脱贫攻坚行业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清单》要求,各行业部门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行业扶贫政策。开展脱贫攻坚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建立脱贫攻坚工作提示督办制度,对驻蛟单位发出《关于通报垂直管理单位脱贫攻坚包保帮扶工作完成情况的函》,确保了扶贫巡视巡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解决,稳步推进了包保帮扶工作。
(二)实施精准扶贫,扎实推进政策落实
围绕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核心指标,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扶贫政策。认真落实安全饮水项目,完成了供水工程建设任务,为贫困户安装户用净水器,解决了贫困户安全饮用水问题。精准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按标准由财政列支为贫困人口补充新农合保险金额,使参合比例达到100%。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报销政策,打通了医疗扶贫“最后一公里”。积极落实义务教育、贫困中职学生免费教育等国家政策,投入资金改造了薄弱学校,落实“雨露计划”,解决困难学生基本生活问题,使全市贫困学生受益,无一人因贫辍学。对全市贫困户房屋进行核查鉴定,改造贫困户危房,确保了贫困户脱贫时安全住房不存在问题。组织开展“送岗下乡”“送技能下乡”活动,送工作岗位,免费培训技能,惠及贫困人口?人。开发村级扶贫公益岗位,打造就业扶贫车间。落实了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扶贫政策,发放救助金额达?万元。为贫困人口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为残疾贫困人口发放了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提升了贫困户的满意度,增强了贫困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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