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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吉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调研报告/徐凤林(4)
(四)夯实乡村振兴,为脱贫攻坚提供基础性保障
加强农村“两委”班子建设,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基层党建引领脱贫攻坚的政治和组织优势,加强驻村干部队伍建设,壮大扶贫志愿者队伍,提升包村干部和扶贫志愿者脱贫攻坚能力,保障扶贫办公经费,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证。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搞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壮大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特色产业脱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提供基础性保障。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实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深入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抓好生活垃圾治理、厕所改造、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将自来水管线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补齐乡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改善贫困村屯生产生活条件,完善乡村治理、管护长效机制,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确保2020年实现脱贫攻坚总目标。

吉林省蛟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 徐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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