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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三法将废止,外资有限公司在组织形式上将有何大变化?(之一)/卢庆波律师(2)
从2020年1月1 日起,中外合资有限公司将增设股东会与监事(会),股东会将代替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成员将由股东会选出,董事会仅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地位将退居为公司权力架构的“老二”。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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