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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智慧法院建设历程及发展方向/徐凤林(2)
二、智慧法院的功能价值
新一轮科技革命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坚实基础。建设智慧法院就是通过人工智能司法应用与互联网司法应用,实现诉讼服务便捷化、核心业务智能化、执行工作高效化、司法公开常态化、科学决策精准化,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审判管理,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智慧法院必须坚持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服务廉洁司法的发展理念,以应用平台化和数据智能化为核心,立足于应用系统和数据资源的贯通与融合,通过审判执行业务网上办理,系统操作全程留痕;常规办公无纸化,收文、发文、文件传阅网上处理,通知公告网上发布;后勤保障网上办理;行政事务网上“一键完成”;档案管理电子化,网上调阅;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庭审活动现场直播、远程视频接访、远程视频提讯、远程视频开庭、远程执行指挥;建立视频会议系统、设立执行指挥中心,为法官提供审判经验积累分享、司法资源智能推送等智能化办案手段,为法院管理者提供把握审判执行工作特点和规律的手段,为诉讼参与人提供诉讼结果预判、诉讼无忧服务和知情权益保障,为公众提供司法公开、司法监督的便利通道,为政务管理者提供社会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参考。
三、智慧法院建设的发展方向
方向一:强化“四个服务”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建设智慧法院的重要意义
要充分认识建设智慧法院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法院适应信息化时代新趋势、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有力保障。按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要求,强化“四个服务”(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服务廉洁司法)发展理念,以建设智慧法院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为目标,以大数据为基础,从人工智能司法应用与互联网司法应用两个方面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依托互联网技术,运用高度信息化方式建设网络化法院,构建全方位、多功能、集约化的在线诉讼平台,实现当事人一“盘”(键盘)一“鼠”(鼠标),足不出户完成网上办理诉讼有关事宜;利用互联网、手机、微信、微博等做好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建设阳光化法院,确保立案、庭审、执行、文书等审判执行各个流程向公众公开,让公众知晓;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建设智能化法院,为法官、诉讼参与人、社会公众和政务部门提供智能化服务,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提升“互联网+”时代的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加快新时代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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