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智慧法院建设历程及发展方向/徐凤林(3)
方向二:强化“三大技术”实战应用,构建新型智慧法院建设格局
要坚持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发展布局,遵循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相辅相成的建设路径,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司法应用为重点,实现与司法运行机制的深度融合,打造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三位一体”协同推进的新型智慧法院建设格局,推动“三大技术”在四大诉讼的全面适用。抓好大数据+司法,拓宽数据来源,提高数据质量,强化数据分析,做好系统间数据互通,避免内部信息孤岛,实施系统数据集成化,努力实现业务协同。抓好人工智能+司法,提升类案智能专审平台的质量与数量,改进系统易用性,提升司法应用能力;融合技术与业务,消除“两张皮”现象;提升协同安全性,理清内外查缺补漏。抓好互联网+司法,推进互联网在线审理,提高案件受理、审判、执行、监督等各环节信息化水平,推动执法司法信息公开,促进司法公平正义。积极推进“三大技术”在民行、公益诉讼领域的实践应用,加强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审理人工智能发展中的各类诉讼案件,保护人工智能发展中形成的新兴权益,防范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的社会风险,推动特定类型民商事纠纷的互联网在线审理。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和征信平台,开展电子送达和网上质证,搞好与市场监管、税务、银信等部门网络对接,运用财产网络查控系统查扣被执行人财产,提升办案质效,节约司法资源。以督促程序电子化为切入点,逐步实现非讼案件的全面在线审理,让每一个审判流程,每一次诉讼服务,每一次执行过程都彰显司法公信力,赢得群众支持,提升当事人满意度。
方向三:强化技术与业务融合,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要聚焦“全面覆盖、移动互联、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信息化建设目标,准确把握智慧法院网络化、阳光化和智能化特征,依据“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标准,构建人力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模式,不断完善“诉讼无忧e中心”和“云柜”系统的开发应用,建设高标准诉讼服务大厅,发挥导诉服务区、立案接待登记区、调解服务区功能作用,建立起诉讼服务网络、诉讼服务大厅、12368诉讼服务平台“三位一体”的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体系,为当事人、律师提供网上预约立案、案件查询、卷宗查阅、电子送达、诉讼指南等服务,让群众方便快捷了解诉讼有关事宜,实现沟通无障碍,司法零距离。建立和规范法律法规、条文释义、指导性案例、裁判文书、同类案件比较、理解与适应类文件等六大资源库,发挥“互联网+”平台和流动媒体等多元化信息手段作用,搞好应用系统和数据资源贯通与融合,以司法大数据的智能应用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审判管理,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信息时代司法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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