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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与地方GDP的冲动/王瑜
地理标志与地方GDP的冲动
地理标志产品很容易做大生产规模,围绕该产品上下游衍生出一个庞大的产业链,吸引众多的人口从事与地理标志相关的行业,形成一个地方的主导产业集群。当追求GDP成为地方政府的工作导向,地理标志产品成为地方政府不二选择,承载着地方GDP增长的梦想。地方政府不惜花巨量资金来“做大做强”地理标志产业。例如2018年江西省省财政安排资金2.55亿元,专项支持全省7个稻米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2个绿色特色品牌建设。
地理标志是一项知识产权,有通行的制度规则,这些规则在中国也以法律、法规等形式确立,必须要遵守。地方政府往往为了追求GDP,而破坏地理标志规则,地方政府破坏地理标志规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擅自扩大产区
地理标志产品的特性取决于一个地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因素,自然环境是老天给的,人文因素是祖宗传下来的,不是每个地方都能得到这份双重大礼,所以才显得有价值。
当一个产品获得了地理标志,产业出现兴旺的苗头,地方政府就要求做大做强这个产业。例如江西上饶市广丰区的“广丰马家柚”,2010年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范围限定于广丰区的23个乡镇。上饶市政府2017年4月13日发布饶府厅字〔2017〕24号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上饶马家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确定目标任务:用4至5年时间,到2020年全市马家柚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稳产期年产鲜果100万吨,总产值超过100亿元。根据360百科:广丰区2012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917220亩,不到100万亩。把广丰区所有种农作物的地拿来种马家柚都达不到目标。
从指导意见来看,这100万亩不是广丰区一个区县的种植面积。指导意见要求:“以广丰区、上饶县和万年县三个省属柑桔类重点项目县为依托,以东部信江河谷沿线的玉山、横峰、弋阳等和鄱阳、余干大县为重点,辐射适宜种植马家柚的各个区域,做到宜种则种。”上饶市管辖11个区县,指导意见直接提到的区县就有8个,而从文字字面上来看,可以认为种植推广到了全上饶市。
地方政府以行政手段擅自扩大地理标志产品的种植范围,这是公然破坏地理标志制度。不是保护范围出产的产品不允许使用该地理标志,但是在市场销售上却没有做到受保护的产区和非受保护产区的产品以不同的价格区别销售,这样,消费者支付同样的价格,购买来自非受保护区域的地理标志产品,这对消费者构成了欺诈。
地理标志产区的保护决定了产品的稀缺性,有特色而稀缺的产品在市场上一般都具有价格优势。据欧盟专家介绍,在欧盟,农产品获得地理标志后,其市场价格可以提升3倍左右。盲目将产区扩大到非受保护的产区,非受保护的产区没有自然环境和人文因素的优势,使产品失去特色性,产能的扩大使产品不再有稀缺性,地理标志产品失去了价值。产区的生产者不能从地理标志中获得溢价,盲目扩大产能,也损害了产区种植户及相关生产单位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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