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夫妻一方卖淫嫖娼是否属于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王克先(5)
  [6]王克先:《律师代理离婚案件方略》,《浙江律师》,2007年第四期。

作者:
王克先 浙江新时代律师事务所
陈柳怡 浙江新时代律师事务所

《公安部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1〕4号,2001年02月18日)
付建国 孙海颖:《丈夫生意失败让妻子卖淫2小时招来5位嫖客》,http://news.chinaso.com/yw/detail/20160601/1000200032806841464783142595571893_1.html,2019年6月6日浏览。






总共5页     [1]   [2]   [3]   [4]   5  
上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