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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利益之争/王瑜(2)
当地理标志产品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引擎,上级政府希望加挂几个拖斗,把整个地区的经济也拉动起来,于是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擅自将地理标志的保护范围扩大到整个地市。地方政府认识到这是违法的,于是换了个方式,重新申请地理标志,将保护范围扩大,比如保靖县有地理标志“保靖黄金茶”,其上级政府湘西州申请了“湘西黄金茶”。还有一种现象,将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缩小,另立门户。南丰蜜桔地理标志保护范围覆盖全县大部分乡镇,南丰县的几个乡镇分别申请了保护范围限于本乡镇的地理标志。
无论扩大还是缩小地理标志保护范围都背离地理标志制度的初衷,得不到上帝的祝福。
综述
地理标志的价值正在逐步被发现,趋利避害乃是自然规律,必将有许多人逐利而来,参与地理标志利益分配。如果没有理顺利益分配原则,各种争执也纷至沓来,终将不利于地理标志事业的发展。
作为一般的市场主体,不能左右政府部门之争,也难以避免被政府看得见的大手误伤。地理标志的回报最终来自于市场,市场基本是自由竞争,产品好与不好由消费者判断,购买哪个产品消费者用脚来选择。
路是被走出来的,撇开纷争,先做起来,做好自己,去赢得消费者,消费者才是真正的上帝。

作者:王瑜
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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