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之难/王瑜(2)
三个地理标志对申请主体要求不一样,造成主体有点复杂,有公司、有合作社、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视为政府部门)、有协会组织等。政府部门和协会组织占绝对多数,公司和合作社数量很少(农业地理标志有不少是合作社)。政府部门有经费、不差钱,公司和合作社是否有经费?从各地的政策来分析,可能在拿到地理标志时获得过一笔奖励形式的经费,其后有没有经费支持,这个没有做过调研。
协会有点复杂,早期作为地理标志主体的协会基本上由政府设立,是个二政府,要钱比较容易,也不差钱,后来协会与政府脱钩,直接断了粮。因为与政府脱钩,诸多的协会名存实亡,激进的甚至将协会给注销了,我检索到某省至少有两个作为地理标志主体的协会主动注销了。后来,为了申请地理标志新成立的协会,据我了解有的是自掏腰包,没有经费支持。
如果没有经费支持企业和合作社只能备干粮,毕竟是盈利机构,多少有点银子,支撑一下门面终究不是问题。非官方的协会就苦了,协会名义上可以收取会费,这种协会一般在县里成立,哪里收得到会费?没有经费生存都困难。不给钱,还提那么多的要求,这让非官办的主体情何以堪?
市场经济下,人人都是“理性的人”,即为经济人,都会从经济上权衡、判断。市场必须要有激励机制,才能推动市场的繁荣。地理标志主体也一样,没有激励就不要指望他们把事情做好。地理标志主体的激励机制在哪里?这个谈起来太复杂。来点现实的吧,地理标志能不能合理合法弄到经费?这是可以的,不过是个技术活,还是私聊为好。
第三难 国有化
能用钱堆出来的事都不是难事,现在很多地方政府,用钱去堆地理标志,一个地理标志财政竟然一年给到几千万,甚至是上亿的经费,我很奇怪,这么多钱怎么花?花了那么多钱,地理标志产业就能做起来?至少到目前为止,我没有看到成功的先例。
老天是公平的,将地理标志这份礼物往往送给了穷困的地区,贫困地区缺的就是钱,难道他们就不能将地理标志产品打造出来吗?当然也不是,地理标志是个大产业,做起来必须要有经营思维,有经营的能力,而经营这种事情是不适合政府来做的,需要引进资本和企业家。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地理标志潜在的价值,资本早已嗅到,很早就有资本介入了地理标志,资本以买断经营权的形式合作,这种资本没有长远的打算,奉行的是“撇油原则”,先将上面的油水尽快捞走,捞到就算自己的,不让捞了直接走人。
大资本还狐疑不定,核心问题在于地理标志的管理问题,连管理人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没有明晰的产权,没有明确的规范,资本不愿意冒这个险。资本的担心不无道理,把一个地理标志品牌培育起来,需要持续的大投入,回报周期较长,等有回报了,一纸合同能保障资本的持续回报吗?理性的资本绝不会相信拍胸脯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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