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严实作风抓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李钢(2)
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属性是政治机关,同时又兼具有浓厚的执纪执法属性,在党员干部队伍中具有其自身的定位与特点,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维护党章宪法等党纪国法,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学习贯彻党中央精神等方面有更高的要求,在把握思想政策、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依规依纪依法等方面有更严格的标准。以上政治和法纪等方面的属性与特点,就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在遵循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律与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不断继承创新,形成具有纪检监察特色的教育培训理念、架构、机制、方式,贯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需求为导向,以增强政治性、权威性、针对性、实效性为目标,兼顾教育培训产品供给数量与质量,更加注重质量,一体推进全员培训的量与质。
一.增强教育培训对象维度的层次性与分类性。中央、省、市、县、乡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尽管都是履行党章与宪法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但具体到监督的层级、审查调查的对象、问责处置的情形等各方面,既有一般性又有特殊性,比如中央和省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的大要案较多,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案件会比较典型,承担顶层设计和监督指导的任务会比较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的案件跟群众直接联系更多,移送司法案件的比例相对会低,等等。这就要求不同层级纪检机关开展的教育培训应有所不同与侧重,体现层次性。如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的解读阐释、重大改革精神解读等就只能以中央纪委为主开展教育培训,方能保证其权威性与准确性,方能起到答疑解惑、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的效果。基本程序等应知应会知识方面的教育培训就应以中央、省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教育培训更为合适,市县可以针对当地的实际情况开展业务性培训和案件剖析总结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各有不同,但总体上包括办公室、党风室、审理室、预防宣教室、信访室、案管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研究法规室、信息中心等职能部门,各自的职责和业务既有相同之处,也有差异之处,在教育培训上既要抓应知应会的基础思想政治和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也要针对不同类别岗位进行专题性教育培训,一般性要与特殊性充分结合,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二.增强教育培训时间维度的规划性和渐进性。干部教育培训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工程,不可能一劳永逸,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纲要,围绕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重点,党的中央全会和中央纪委全会部署要求,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的要求,制定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突显宏观上的指导性与稳定性。注重事业发展的时空规划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发展的鲜明特点和成功经验,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同样需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层次性。学校教育一般是按照由易浅到难深到研究、由生疏到熟知到巩固的程式,这是教育培训的规律,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也要严格遵循、运用好这个规律,一年中一次次的培训要在年度计划内体现内容、对象等的渐进性,一年年的培训要在更长规划内体现渐进性,环环相扣,以培训的系统性、协同性、全面性,助推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和能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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