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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破产保护程序健全濒危企业司法救助机制打通营商环境建设的最后环节-以成都及周边地区破产审判现状对比为例/牛建国
运用破产保护程序健全濒危企业司法救助机制打通营商环境建设的最后环节
--以成都及周边地区破产审判现状对比为例

作者1:牛建国
成都市人大代表,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
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协调人


作者2:钟谦益
四川琴台律师事务所破产业务主办律师


第一部分 背景阐述

一、营商环境建设是区域经济建设的重要工作
2019年底,世界银行发布营商环境报告显示在2019年全球营商环境排名中,中国排名继2018年从第78位上升至第46位后,又进一步跃居全球第31位,大幅提升了15位,中国连续两年进入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经济体行列。营商环境的改善激发了市场活力,增强了内生动力,释放了内需潜力。
为了更好地迎接国内外的挑战、加快推进产业升级与转型,习近平总书记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时期,提出了“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等口号,营商环境成为各地经济工作的重头戏。
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该条例将在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到政府的工作中,标志着我国将进一步加快建设高水平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2019年1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鼓励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优化重组”“畅通市场化退出渠道,完善企业破产清算和重整等法律制度,提高注销登记便利度,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为了督促各地政府建立健全企业的退出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第十三条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可以说促进破产已经成为各地工作的一项重点。“破产”二字的“难听”已经被其巨大的保护效益所取代,得到了社会越来越多的认可和接受,“恐破”这种想法正在逐渐成为过去。2019年12月20日,四川省破产法学会成立,成都中院院长亲任会长、省院专委任常务副会长,说明四川省司法系统已经认识到破产的重要性,亮出了要狠抓特抓的态度。
为了积极相应中央的号召,2019年1月7日召开的成都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将2019年确定为成都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会上提出“要以开放倒逼改革,对标国际机构评价标准,全力改善市场投资、政务服务、科研创新、人才要素、法治保障环境”。2019年2月11日,成都市召开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动员大会上,成都市委主要领导出席并讲话,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国际一流,聚焦企业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改革创新,培育国际化的投资生态和经营环境,创造强大的全球高端要素集成能力和优势资源整合能力,努力走在新一轮西部大开放大发展前列,为新时代成都“三步走”战略目标培养战略竞争优势和永续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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