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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破产保护程序健全濒危企业司法救助机制打通营商环境建设的最后环节-以成都及周边地区破产审判现状对比为例/牛建国(3)
针对因经营困难,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企业,《破产法》要求这类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对债权债务依法进行清理后,退出市场并注销企业主体资格。但因为“破产”二字实在不太好听,许多人对《破产法》有着先天性排斥。然而,早在新《破产法》实施之初,一些民营经济活跃的东部沿海地区,民营企业在面对整体经济下滑,就不再跑路躲债或死保企业,而是坦然地进入破产程序,按照法律规定依法退出市场。当年火遍大江南北的“江南皮革厂”,“富贵鸟”等,如今也早已进入破产程序。尤其浙江一些地区,债权人自行申请破产的主动性极高。成都的许多民营企业在苦苦挣扎中也非常希望有破产程序来解决当前焦灼的困局。
2、得以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少
成都的企业想退出市场到底有多难,我们再来看一组数据。笔者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检索成都市辖区范围内的法院,2016年—2019年5月已公开且受理的破产案件,以下是检索结果。
成都市辖区范围内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检索结果
排名 法院名称 年份 合计
2016 2017 2018 2019
1 成都中院 4 14 22 5 45
2 青羊法院 0 0 5 5 10
3 高新法院 1 1 5 1 8
4 青白江法院 1 0 2 4 7
5 双流法院 2 1 1 3 7
6 龙泉驿法院 0 2 2 1 5
7 金堂法院 1 2 1 0 4
8 温江法院 0 2 2 0 4
9 彭州法院 0 2 2 0 4
10 简阳法院 0 1 2 1 4
11 成华法院 0 1 1 1 3
12 锦江法院 0 1 0 1 2
13 金牛法院 0 0 0 2 2
14 新都法院 0 0 1 1 2
15 崇州法院 0 0 1 1 2
16 郫都法院 0 0 1 1 2
17 大邑法院 0 0 0 1 1
18 蒲江法院 0 0 1 0 1
合计 9 27 49 28 113

上表的数据仅为能够公开检索到的案件信息(不含强制清算案件)。因为该网站的设置和显示的问题,部分已经结案的案件不再提供公开显示和查询,以及部分案件缺乏债务人名称故未列入统计,因此,上述数据实际偏少。结合前述检索的案件数量,能够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基本可以用幸运来形容。
当然,破产程序在全国法院的受理数量本来也不多,成都作为西部城市,自然不能跟东部沿海具有丰富的破产实践经验的地区比较,但是相对于四川其他地区,成都在破产案件的受理上与的自身经济发展规模并不能完全匹配。尽管成都的总体数量遥遥领先其他地市州,但是考虑到远远超过其他地市州的“举省养一城”经济体量,这个检索结果所反映出的情况并不太尽如人意。如果再结合成都市下辖11区、4县、5市,成都中院下辖基层法院24家,对比居第二的德阳市和居第三的乐山市,德阳市下辖2区、1县、1市,乐山市下辖4区、6县、1市,成都地区只是以“地广”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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