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这些规定不可不知,涉及房地产开发、工程施工、PPP等领域/陈召利(3)
八、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第三部分 工程施工领域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工程施工领域没有对不可抗力专门规定。但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其中在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对对不可抗力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一定意义上代表了行业惯例,可资参考。此外,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0年2月8日发布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锡建建市〔2020〕4号)对无锡地区的各工程建设单位、各施工企业具有参考意义。
关于风险分担原则,苏建价〔2020〕20号文、锡建建市〔2020〕4号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规定略有不同,在适用时应当予以注意。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增加,建议各方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友好协商确定,及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以免日后发生争议。
九、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第4.4款〔商定或确定〕的约定处理。发生争议时,按第2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7.2 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17.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7.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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