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的现代意义及其实践 ——以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职务为主要视角/fazhi1234(2)
职务终身制的打破,其根本意义,如同党章规定: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根据党章的规定,任何人都不能认为职务是“自己的”,更不能认为天生是自己的,必须承认职务是外在的,是人民赋予的。这实质上,已经是职务现代意义上重构。
(二)职务终身制与退休制
可以说,80年代之前我国的干部领导职务成为事实上的终身制。 20世纪80年代之后,情况有了变化。邓小平以巨大的政治勇气与政治智慧为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顺利实现中央领导层的平稳交接以及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历史贡献。
这个时期,废除职务终身制在制度上的主要体现就是退体制度。换言之,领导干部从一干到老,过渡到一定年龄便止。我们对职务终身制的改变是退休年龄的设定和相关制度。有了这个制度,领导干部不能像皇帝那样老死在自己的岗位上,不能在一个职位上不死就退不下来,不能终生拥有某个职位。退休制度,使职务正常的变动和解除,是职务与人身的基本分离。所以,退休制度是职务终身制的基本废除。同时,这一制度让领导职务加于其身也离于其身,让领导干部经历了有职务和没有职务两种身份,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职务的身份属性,对于职务现代意义上的重构和实践具有根本的推动作用。
(三)职务终身制与任期制
随着社会和时代的进步,对职务终身制的打破已经不限于退休制度。任何职务都不是终身的,并且很多职务都有了“任期”。这样,拥有某个职务的人,在没有退休时,可能就与职务分身了。职务与人的这种不固定性,意味着我们更具体的抛弃了职务终身制,进一步彰显了职务的非私人属性,职务的现代意义更为强烈。
(四)废除职务终身制的当代问题
职务终身制的打破和任期制的建立,以及整个社会的进步,使我们有条件有能力去重构我们对职务的既有认识和实践。在现代意义上,职务不代表某个人的权力,它始终是“公共的”权力。职务加于某人之身,是要求他代表公共行使权力。哪怕权力正在行使过程中,权力依然是公共而不是私人的。因此,任何有职务的人,都不能认为“我”有什么权力,不能认为权力是“我的”;他应该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的。也就很自然能够得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等基本的政治观点和要求;同时,就会根本否定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不良乃至犯罪的思想和行为。那么,这一切其实都意味着职务在现代意义上的重构和全新实践。
我们已经有了退休制度和职务任期制,在当代中国,能不能说我们已经彻底废除了职务终身制,或者我们尚存的基本问题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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