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检察院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徐凤林(2)
(四)践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公益诉讼取得新进展
忠诚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对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专项活动,督促拆除违章建筑,退还土地,复绿复垦林地耕地。加强重点领域案件办理,深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程序,向网络餐饮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服务平台整治,确保网络外卖食品安全。开展公益诉讼“等外”案件探索,积极办理民事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成功办理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生态环境进行替代性修复,起到良好警示作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探索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对出售野生动物制品问题,向监管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件。
二、面临的困难及挑战
(一)捕诉合一打破原有的刑事检察监督格局,强化两项监督,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刑事检察人员素质要求极高,做优刑事检察面临提升量刑建议精准性和采纳率的挑战。
(二)民商事案件多发,群众关注度高,做强民事检察面临学习掌握《民法典》,准确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规范,有效化解调查取证难的挑战。
(三)行政法律法规数量庞大、内容繁杂,内设检察机构民行合一,力量薄弱;采取“裁执分离”使非诉执行案件数量大幅减少,做实行政检察面临强弱项补短板,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确保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合理的挑战。
(四)行政公益诉讼“等外”起诉案件立法尚不完备,缺乏指导性案例办案指引,做实公益诉讼检察面临“等外”案件难办,无先例可循的挑战。
三、几点建议
(一)树牢“四大检察”新理念,打造新时代高素质的检察官队伍
树立“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新理念,把握“强化监督、维护公益、创新发展”总基调,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原则,强弱项补短板,优化检察资源配置,做优刑事检察,维护司法公正;做强民事检察,保障民事权益;做实行政检察,促进依法行政;做好公益诉讼,强化公益保护,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并行的法律监督新格局。以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全力做好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开展“全覆盖培训、全岗位练兵”活动,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积极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均衡发展,为全市振兴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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