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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城镇化进程中的空间正义实现方式/刘辉
论城镇化进程中的空间正义实现方式
刘辉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20年第4期)

摘要:城镇化是一个人口与资源不断积聚的空间重构过程。对空间资源的分配、利用情况能够反映出体现社会正义水平的诸多方面问题。在城市边界扩展的过程中,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保障是空间正义实现的重要标准。在城市边界之内开展的旧城改造,需要平衡生产空间与生活空间、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关系。居住空间过度分异将影响社会团结,因此需要通过政策纠偏、基层自治方式促进阶层融合。在民主、法治建设的基础上,引导民众有序主张城市权利诉求,是实现人本城镇化目标的必要方式。
关键词:空间正义;城镇化;空间生产;公共空间;城市权利

2019年5月23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对健全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构建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提出明确要求,为学界探讨空间正义理论问题提供了实践的依据。空间是相对于具体生产、消费场所的抽象表达,正义是相对于具体交往过程及结果公平性、正当性的抽象表达。空间是反映社会关系的文本、载体,也是塑造社会关系的模板、素材。对社会关系状况的评判需要以正义标准作为评价依据,因此从空间角度看待社会关系问题时,空间正义就成为从理论批判层面对社会空间内资源分配、利益交涉的社会关系状态进行价值评判的基础概念。在城市边界迅速扩展或相对稳定的不同条件下,基于空间正义考量所关注的问题束在内容上存在一定差异。从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不同维度探讨空间正义问题,才有可能避免单向度追问造成的整体认知偏差。
一、着眼于土地边界条件的空间正义讨论
在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城市与乡村的边界处于频繁变动的状态,因此土地边界扩展条件下的空间正义问题,可以被转换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的城乡一体化等问题。在城市边界逐渐稳定的状态下,空间正义问题主要是城市内部的都市更新与对空间过度分异的防范等问题。
(一)基于城镇化发展过程的空间正义目标
人类社会形态从农耕文明向工商文明转化的过程,首先就是人口与资源要素在空间内集聚的过程。当大量的人口与资源集聚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后,商贸交往与人际沟通的效率都迅速得到提升,同时在社会分工深化、细化的基础上,具体社会关系呈现多元化与疏离化的特征、社会结构横向栅格化与纵向阶层化发展的趋向明显。这种集聚运动的物理中心就是现代社会的城市,而且城市的边界会持续扩张直到触及生态系统的承载底线。在我国的学界与实务界的主导话语体系中,将这个剧烈变动的发展过程称为城镇化。“‘城’本意是指防卫性的墙圈,以形成供人们居住的安全性空间,《说文解字》提出‘城—所以盛民也’。‘市’本义指交易之地,……从‘城空间’向‘城市空间’的转变深刻体现出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即对活力性生存状态的向往。”[1]城镇化的过程是人类汲取自然资源满足生活需要的能力显著提升的过程,因此有助于促进民众整体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这样的理想,恰是人们对城镇化充满憧憬的情感写照。但是,城镇化过程中的剧烈变动会给个体造成巨大的适应压力,也会让多元化的社会关系因此变得更加疏离与脆弱,还会引发贫富严重分化、社会阶层固化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我们就需要不断反思在这样的发展过程中如何平衡不同群体的利益,特别是防范资本运作机制与政府权力干预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中国城镇化进程中政府公共政策的影响程度远远超过西方国家。西方国家的城镇化,主要是依托市场的作用。”[2]基层的民主与法治建设是确保公共政策均衡反映多方利益诉求的重要保障。如果说在国家层面的乌托邦理想已经丧失了绵延存续的活力,那么我们在将目光聚焦到由核心城市辐射的区域范围内时,可能会萌生关于区域民主、法治建设的殷切期望。因为这种设身处地的思考与力所能及的改变,可以让当地的民众将利益负担与分享的可能直接联系起来,从而使个体以及群体的责任感与进取心更容易扩展成型。在以基层民主与法治建设为基础的区域治理模式逐渐完善的条件下,追求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的空间正义目标就显得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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