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论城镇化进程中的空间正义实现方式/刘辉(4)
(二)防范居住空间分异的危害
尽管从现实情况来看,一定程度的居住空间分异难以避免,但政府需要通过“大混小聚”的住房公共政策引导不同阶层的居民在相同的街区内融洽共存。不同的居民小区共用相邻的公共空间,是承认现实分异状况但阻止严重分化趋势的必要安排。如果没有不同阶层之间的相互提携与对照,某一阶层可能会受到特定亚文化的影响而沦陷于某种亚健康的生活状态,从而导致社会关系的整体疏离与对抗局面发生。“当代中国城市发展同时地面临均质性与差异性两个难题,协调这种矛盾的一个重要选择是建构一种建设性的差异性正义,特别是一种‘流动的差异性正义’;不仅要以个体为单位,更要从集体、体制、制度等层面思考城市问题、城市正义;对中国而言,城市与空间正义的推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找到合适的建构主体、形成合理有效的集体行动。”[7]在我国的城市里塑造“差异性团结”的首要场所或许莫过于城中村。由于政府在户籍制度、居民福利方面的限制性安排,在城市生活吸引力与农村生活境遇造成的推动力双重作用下,大量外来务工人员选择在城中村落脚安身,从而确保以较低的居住成本和通勤成本来提高个人及家庭的收入。但是,当城市中的空间生产迅速触及规模扩张的边界后,旧城改造就成为资本力量唯一的选择。对城中村进行推倒重来式的改造,还是进行功能补足式的“针灸式公共设施植入”建设,需要当地政府在民众现实诉求与开发商利润追求之间做出调和的选择。“政府对大规模改造城中村的后果,如空间极化带来城市活力的丧失,驱赶城市弱势群体造成的空间隔离,消灭非正规经济催生的贫民窟问题等应有清醒的认识。一方面,目前的城中村改造政策应缓行,另一方面,地方应综合整治城中村问题。”[8]例如,当西安的鱼化寨这样的城中村消失踪迹后,焕然一新的高新区中必然不会再有可以两人并肩而行的小巷,“一线天”与“贴面楼”、原住民唾手可得的租金以及初到城市的漂泊者在农民房里遗落的青春回忆。这一切都将与这座城市的“小香港”地标,被耸立的高楼、整齐的街道、完善的设施、美好的憧憬所替换。这样的故事情节大概会在许多城市的旧城改造过程中反复出现,没有哪一种评价会纯然客观,因此若从空间正义的视角审视,我们也难免会看到一些群体失落与怅惘的身影。对于这种多方利益博弈的局面,我们只能寄望于各方的组织化程度不要有太大差异,行政决策前的公众参与渠道更加顺畅,原住民的土地发展权利获得更多尊重,从而让旧城改造后的城市不只剩下高冷的景观,还能保存着人情的温暖。因为只有在市井生活里勃然洋溢的烟火气,才是唤醒城市居民与新市民地域文化认同的情感序曲。


总共8页     [1]   [2]   [3]   4   [5]   [6]   [7]   [8]  
上一页     下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