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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理企业不良债权转让相关问题分析/李真(5)
最高院的上述指导案例表明,对于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债权转让合同并不必然无效,而应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判断债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这也与前文所引案例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甘民终624号民事判决书中的态度一致。在该案中,华融公司在债权转让之时并不具备相关资质,原则上不得从事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业务,但甘肃高院同样认为,判断债权转让行为的效力应当根据《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该事实不影响债转合同的有效性。
金融监管规定在效力层级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收购方并未取得不良债权处置相关资质,但一方面,目前的金融管理规定中并未对不良资产收购方提出明确的资质要求,另一方面,即便违反了金融管理规定,收购该笔不良债权并投资信托计划的行为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亦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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