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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刍议/徐凤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先河,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大事。编纂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标志性立法,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人民群众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宣告了中国“民法典时代”的到来。
一、《民法典》的编篡历程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民法典是治理国家的基本遵循和依靠,是权利宣言书,更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实施民法典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先后制定了婚姻法(1980年通过,2001年修正)、继承法(1985年通过)、民法通则(1986年通过)、收养法(1991年通过,1998年修正)、担保法(1995年通过)、合同法(1999年通过)、物权法(2007年通过)、侵权责任法(2009年通过)等一系列民事单行法,形成较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民事单行法受时代背景、经济社会发展条件、认识水平、立法技术等方面限制,适用中存在顾此失彼的法律冲突,不全面、不系统、不协调问题突出。因此,编纂民法典成为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从1954年首次启动,经过1962年、1979年、2001年、2020年共五次启动民法典制定工作。第一次和第二次,由于多种原因未能取得实际成果。1979年第三次启动,由于改革开放进入新时期,制定一部完整民法典的条件尚不具备。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决定按照“成熟一个通过一个”思路,制定民事单行法,先后颁布继承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律。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2002年12月进行了一次审议。经讨论和研究,确定继续采取分别制定单行法的办法推进民事法律制度建设。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以来,陆续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经多年努力,我国民事立法富有成效,形成较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民事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民法理论研究达到较高水平,全社会民事法治观念普遍增强,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较好的制度基础、实践基础、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随着现代化事业不断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编纂出台民法典寄予很大期盼。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突出位置,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征程中,编纂民法典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编纂民法典是一项重大系统的立法工程,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编撰过程中,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采取“两步走,先总则,后分则”思路,广泛听取和尊重各方面意见,最大范围凝聚社会共识、吸纳各方智慧,形成“最大公约数”。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2879票赞成、2票反对、5票弃权,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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