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要点及应对建议/翟志钢(3)
3.劳动合同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的法律风险。(1)违反后合同义务。(2)拒付或少付经济补偿金
(三)诉讼法律风险
民事诉讼涉及起诉、应诉、举证、代理、回避、诉讼时效、管辖等,法律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起诉。(1)避免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主管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否则,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2)避免诉讼请求不适当。诉求不当可能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或因诉讼标的额而多付诉讼费用。(3)避免逾期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超过法院许可的期限或者法定期限的,法院不予审理。(4)避免超诉讼时效。当事人在诉讼时效届满后提起诉讼的,如果其没有合理理由,其诉讼请求得不到支持。避免诉讼主体不适格。在审判程序开始之后,法院发现当事人不适格的,会裁定驳回起诉。(5)避免逾期交纳诉讼费。当事人起诉,不按时预交诉讼费,或者提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未获批准,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法院将会裁定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当事人提出反诉,不按规定预交相应的案件受理费,法院将不会审理。
2.关于应诉与答辩。接到法院应诉通知书,说明已经涉诉,各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指示,积极应诉。
在应诉与答辩阶段,应注意防范以下法律风险:(1)避免超期提出管辖权异议。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是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按时提出的,法院不予处理。(2)避免超期提出反诉。提起反诉的,最好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超期提出,法院不予受理的,可以另行起诉。(3)证据提供。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4)申请延期审理。有延期审理的理由,应当向法院提交申请。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包括:一是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是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是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出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是其他情形。
3.关于诉讼保全。诉讼保全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或依当事人申请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进行。具体措施一般包括查封、扣押、冻结。
在诉讼保全阶段,应注意防范以下法律风险:(1)避免保全后不起诉。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或在保全后申请撤诉,被诉方可能因此转移财产。如果确定不起诉,必须与债务人落实还款计划及有效的担保措施。在法院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加强对债务人财产的监控,防范债务人拖延时间,转移财产逃债,一旦出现不利情况,应立即起诉,并申请采取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措施。(2)避免保全措施不当。针对不同的被保全财产,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在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时,应针对动产或不动产等具体财产的性质、属性等,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3)避免超标的查封。申请保全财产数额较诉讼请求数额过多,可能不被受理或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4)避免续封不及时。原财产保全查封到期后,没有及时申请续查封,极易致使原查封财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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