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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研读心得之四:为什么我建议你要买住宅楼而不要买公寓楼?/卢庆波律师
《民法典》研读心得之四:为什么我建议你要买住宅楼而不要买公寓楼? (2020-08-23 16:25:20)[编辑][删除]转载▼
标签: 民法典 房产证 居住用地 商业用地 自动续期 分类: 卢庆波律师著作*论文




作者:卢庆波律师

单位: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东莞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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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法典 房产证 居住用地 商业用地 自动续期





前言:同一地段,同样正规且都有房产证的楼盘,为什么有些卖30000元,而有些只卖15000元?看了本文的分析,你就清楚了!



一、不同用地性质,土地的使用年限是不同的。以国有土地为例: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为什么住宅楼比公寓楼要贵?住宅楼的用地性质是居住用地,而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公寓楼的用地性质是商业用地,而商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是40年。这不是大区别。最大区别在于: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满70年后,可以自动续期;而商业用地使用年限满40年后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可以自动续期。这个续期如何理解?本人的理解是:自动续期等于可以永久使用!不过可能在续期时需要缴交一些续期费用。至于交多少续期费用?目前没有具体规定,估计大家是可以接受的。



三、建议:买楼时,必须记得看楼盘的资料,如预售证或国有土地证或商品房销售合同,这些文件根据规定要在楼盘上公示的。查一下这土地的性质,如果是居住用地的,那你就可以放心,如果是商业用地的,请考虑再三再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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