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医院商业秘密法律专题之一:医院可以与医生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卢庆波律师(2)
(二)当前没有法律及行政法规禁止医院与医生签订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协议,法不禁止则可行。
三、建议:尽管司法实践中认为医生是属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但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所以建议医院用规章制度的形式堵塞漏洞,明确规定医生等员工是负有保密义务的主体,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这样,就可以有“章”可依了。
参考案例:东莞莞城美立方美容医院与赵正杰劳动争议一审〖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16)粤1971民初21119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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