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合理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思考/徐凤林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典型案例,用以指导法官、检察官以及侦查人员正确理解正当防卫制度的内涵,准确认定正当防卫制度的构成要件,精准适用法律,方便案件侦查、起诉及审判工作的进行。笔者通过认真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指导意见》,结合法治工作实践,就如何依法、合理适用正当防卫制度进行了法理思考,提出观点如下,供同仁研讨参考。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立法意义及构成要件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当防卫制度是免除正当防卫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是公民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的法律武器。设立正当防卫制度的意义在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激励公民大胆地运用正当防卫的法律武器同不法侵害作斗争,震慑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正当防卫构成条件:1、起因条件:必须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才可行使防卫行为。3、主观条件: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4、对象条件: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5、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二、依法、合理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法理思考
思考一:把握立法精神,严格落实《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
要按照《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立法精神,严格公正办案,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在法律框架内,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维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做到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准确理解正当防卫制度的真正内涵,把握《指导意见》总体要求,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正确区分何种侵害为恶,何种侵害是对恶的制止,立足具体案情,准确认定正当防卫制度的构成要件,坚持法、理、情统一,把握正当防卫认定界限,依法准确认定,防止不当认定,打击以防卫之名行不法侵害之实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制止真正的恶,保护公众正当权利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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