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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司法公信力的现状、成因及提升对策/徐凤林(2)
现状三:办案不公得到有效解决
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要求,司法机关以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全面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岗位培训和业务练兵,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业务过硬、清正廉洁的司法队伍。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改善接待环境,提高接访质量,健全司法机关举报、听证等工作制度,认真受理申诉案件,严肃查处司法不公、枉法裁判等司法腐败问题;做好当事人息诉息访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严格依法办案,公平公正司法,确保了案件质效,保障了公平正义。
现状四:涉法涉诉信访得到积极解决
围绕实现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目标,司法机关把信访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深入研究信访工作新规律、新路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拓展“六六议事堂”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两个“一站式”建设,深化诉源治理,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的质量和水平。认真贯彻省高院与省司法厅《关于共建“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合力打通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最后一公里”。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构建信访工作新格局,围绕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环境污染、涉法涉诉等上访事件,扎实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影响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成因
成因一:少数司法人员存在不作为行为。“立案难”、“申诉难”、“执行难”等不作为问题时有发生。人为拖延办案周期,司法成本高、效率低下,没有依法执行判决,当事人申诉难,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成因二:个别司法人员存在乱作为行为。办案人员素质低下,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违法乱纪,胡乱作为,造成恶劣影响,降低了司法公信力。
成因三:公众中存在舆论误导现象。以道德及情感为网络舆论监督出发点,“小道消息”占领舆论阵地,导致法院判决与舆论所得结论不同,使公众对司法产生不信任感,并泛化为普遍的社会心态,从而影响司法公信力。
三、新时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对策
对策一:恪守司法为民理念,坚决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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