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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司法公信力的现状、成因及提升对策/徐凤林(3)
要深入落实《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充分认识实施立案登记制对于保障诉权、减少涉诉信访、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意义,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以提升司法能力为硬任务,以当事人满意不满意为硬标准,强化诉讼服务中心的诉讼辅导功能、诉非衔接功能、诉前调解功能和简繁分流功能,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立案登记工作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防止选择性立案,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的“不立不裁”现象;破解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和干扰依法立案等问题;杜绝因“诉讼无门”引发的上访事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提升立案效率,保障当事人诉权,从制度、源头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抓好诉讼服务中心和立案窗口建设,健全以当事人满意为导向的立案服务新机制,完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制度,开通维权“绿色通道”。配齐配强立案庭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法官释法答疑水平和诉前调解能力,搞好诉讼引导,为当事人提供满意的诉讼服务,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为民、文明、和谐、公信”之窗。探索实施网上预约、立案、阅卷、开庭、信访等在线诉讼服务新模式,减轻诉累,确保诉讼活动公正、高效进行。加强诉讼诚信建设,依法制裁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诉讼等滥用诉权行为,矫正“诉讼万能观”,维护正常立案秩序。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做强做实诉调对接平台,加大诉前教育和诉前调解力度,节省诉讼资源,提升立案服务质量和水平,让当事人打一个公正、高效、透明的官司,胜败皆服的官司,维护司法权威。
对策二:树立科学执行理念,全面纠正执行不力、执行不公
要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健全立审执衔接机制,创新执行联动机制,积极构建“执行模式创新化、执行行为规范化、执行管理信息化、执行力度效能化、执行评估体系化”新模式。坚持持能动执行、联动执行,综合运用拘传、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媒体曝光、征信系统记录不良信用等强制手段,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严厉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确保有财产的案件全部、及时执结。对事关民生民利案件建立执行“绿色通道”,精准适用先予执行措施,实现最佳执行效果。对跨区域难以执行的“钉子案”,发挥委托执行跟踪协调机制作用,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联合惩戒体系,扩大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应用范围,以惩促信,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严厉打击恶意规避债务和抗拒执行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和法治尊严。培树遵纪守法、诚实信用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全社会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的良好氛围,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建立司法救助制度,设立执行救助基金,对特困群体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缓解生活困难,彰显人文关怀。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运用执行质效评估体系和执行案件查询系统,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不力、执行不公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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