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思考/徐凤林
习近平法治思想站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新视野,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准确回答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命题,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对毛泽东关于人民民主法律思想的时代化丰富和实践性深化,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坚持和创新;是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对世界法治文明的原创性贡献;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深刻洞察力和理论创造力,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于中国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了重大原创性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重要会议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既是重大工作部署,又是重大战略思想,科学解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依据、本质特征、指导思想、价值功能、内在要求、中国特色、基本原则、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具有重大的理论、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
习近平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体系完备、博大精深,实践性强,由“三个方面、四个环节、五大体系”组成。三个方面是指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四个环节是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五大体系是指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三个方面、四个环节、五大体系”相互规定,互为条件,构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有机统一的逻辑体系,解答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命题,揭示了新时代中国法治发展规律,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色、实践特色。因此,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精神把握要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融会贯通到司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一、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过程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历史上首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会议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围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等重大问题,从法治理论上做出科学回答,从法治实践上做出战略部署,开启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征程。十八大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20年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国家各项工作实现法治化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制定了建设法治中国路线图,把全面建设“三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提到新的历史高度,使依法治国从理论创新、顶层设计到实践推进迈上高起点,标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正式形成。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提出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实现各领域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人权得到切实保障,产权得到有效保护的任务,推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十八届六中全会确立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彰显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主题,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增强了依法治国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十九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任务,对建设法治中国作出整体设计和战略规划,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提出建设法治国家、实现民族复兴,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全面依法治国,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使我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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