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思考/徐凤林(2)
二、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要义一:坚持党的领导
准确把握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一项重大的政治原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十八大以来,制定和修订140多部党内法规,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的法规制度,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落实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各环节之中。
要义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准确把握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各项权益不受侵犯,保障公民幸福安康。要依法保障公民享有的人身权、财产权、政治权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权利得到落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义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不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借鉴人类几千年法治文明成果,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文化,探索适合新时代的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要义四: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准确把握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发展的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必须坚持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实施宪法法律,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要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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