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两法”的实践成果、存在问题与工作对策/徐凤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两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部门法,是强化基层政权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部行政组织法。近年来,市政府在贯彻落实“两法”过程中,聚焦城市社区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和建设谐社区与美丽乡村建设,探索与实践同行,精品与特色同建,为民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提高了“两委”(居委会和村委会)的自治能力和水平,基层民主政权更加巩固,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一、 居委会工作成果
社区建设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会力量,利用社会资源,强化社区功能,完善社区服务,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社区建设是一项新的工作,大力推进社区建设,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
成果一:优化社区基层组织布局。调整全市居委会(居民小组)组织布局,优化为民、便民服务。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推行组织关系不在现居住地的党员在社区内过组织生活等制度,为社区党建工作注入活力。完善社区组织、构建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环境、社区治安六个工作组,为社区纵向管理、横向服务、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直选居民代表、小区单元长、楼(院)长、社区民主监督委员会成员,搞好培训和管理,促其履职尽责。
成果二: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选好居民小组长、楼(院)长,通过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择优录取等方式,选聘事业心强、年富力强的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实现“一社区一名大学生、一社区一名专业社会工作人员”结构模式, 增强了为民便民服务的工作力量。加大社区干部培训力度,落实岗位考核机制,提高社区干部素质和为民服务本领。
成果三:构建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保证社区“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为社区持续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完善社区设施建设。建成标准的办公和服务综合用房。把社区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建设任务重的社区给予政策倾斜。鼓励社会善捐或投资、开办社会化养老院,为社区发展提供更大空间。
成果四:创新社区管理模式。强化社区公共服务,细化部门管理内容和社区协助管理的内容。将党建、文体、社保、警务、卫生、环卫等部门工作延伸到社区,将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探索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进社区的新路子,培养了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工组织。搭建“第三方平台”,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对城镇流动人口、困难群体和受灾群体等特殊人群实行社会服务。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依托,拓展服务模式,开展为老服务。提升社区安全防控服务,设立警务室,调委会、治保会和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组建专兼职巡逻队,开展院户联防,搞好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市民学校、图书室、健身会所,丰富社区群众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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