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法理探析/徐凤林(3)
对策三:遵守监督程序与监督方式,提升行政执法监督的规范化水平
充分运用行政执法监督的基本方式(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把握监督重点,增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针对性、主动性,力求监督取得实效。首先,抓好日常监督。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做好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工作,办理好对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依法纠正越权审批、越权执法,解决行政权力越位、缺位、错位和行政乱作为现象,对不履行职责的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其次,抓好专项监督。搞好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违法案例通报,通过抽查、暗访以及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选择群众反映强烈、执法问题较多、执法权力集中、与群众切身利害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对公益事项决策和公众收费项目征求群众意见;对城市建设用地、房屋拆迁等让当事人充分知情。对不按法定时限履行职责的责任人限期整改,对行政不作为者依法追究责任,促进政府及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第三,严格遵守监督程序。遵守保密义务、回避规定、复查救济制度等具体程序,依法撤销违背法律、法规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增加义务的决定,以严格规范监督权的合法行使,保证行政执法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对策四:重视监督结果的运用,打造高素质的行政执法监督队伍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和行政执法监督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赔偿等行政法律实施的业务交流,拓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研讨渠道,依法查处不履行或者不准确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不落实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等十种情形的责任人,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能力,避免“有规定难落实”情况的发生。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建设,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评查制度,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科学整合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新闻监督体系资源,让公众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增强依法行政的公开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行政执法权依法正确行使,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业务过硬、清正廉洁的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和行政执法监督队伍,为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吉林省蛟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 徐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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