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色盲禁驾的立法执法及改革/滕传枢(7)
以戴眼镜),而对辩色力异常不允许矫正(即检测时不准戴眼镜)。怎么在法律面前人与人不平等呢?视力异常(近视、远视、散光)戴眼镜之后,矫正视力有很大提高;同样,辩色力异常(除全色盲外)戴色盲眼镜之后,矫正辩色力也有很大提高,对《色盲检查图》中那些复杂的图案多能识别。色盲眼镜的发明、生产在我国已有三十多年的历史,质量日趋完善,也是获得国家专利的合法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且广受世界色盲患者的青睐。为什么在检测中实行双重标准呢?有人担心说:“要是让色盲患者戴眼镜检测合格发证之后,他开车时忘了带眼镜怎么办”?我们不禁要问:“近视患者开车时忘了带眼镜又怎么办呢”?
(三)检测手段不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几十年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体检,均采取由被授权的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的医生与申请人“面对面”进行。随着科技的进步,近年来新增了由申请人到车管所体检中心的电子检测机房里“自助检测”,把受测者向医生口答变为在检测机上点击答案。性质、结果、弊端均无改变。
对驾驶人辩色力进行检测的目的是验证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是否能够正确识别交通信号,主要就是红绿灯。目前全世界通用的红绿灯均使用红、绿、黄三原色,目前检测规定使用的是俞自萍等绘著的《色盲检查图》第五版,共分五组65幅。除了第66幅(附图)是5块单色之外,其他的都是由复杂的间色和复色小碎片混杂组成的图案。就是附图的5块单色也不是标准的三原色所组成。这种《色盲检查图》几乎穷尽了人类眼睛能够识别的间色和复色的品种,中外各国几十种《色盲检查图》大同小异,基本如此。用这些《色盲检查图》来检测人的辩色力,也许对于某些需要对色彩有特别高度敏感需求的行业有必要,但是对于驾驶人是否能够正确识别交通信号的三原色,可以说毫无关系!因为对于驾驶人来说,只要能够正确识别交通信号的三原色,就是完全合格的辨色力,要他们去识别几十上百种复杂的复色干什么?打个比方说:母鸡能生蛋就是合格的母鸡,你非要按鱼鹰的标准把鸡赶进水塘里“检测”,抓到鱼的才算合格,才能进养鸡场,这是什么逻辑思维?
(四)执法中的乱象
多年来,无数的色觉异常者面对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管理行为,采取了种种抗争手段:有的把《色盲检查图》几十幅图片的答案,用死记硬背的办法背下来,以应付检测;有的托熟人、找门路、通关系,获得体检合格证明蒙混过关;有的花钱通过代理公司办理,躲过面对面被检测的尴尬(网上居然有这样的代理公司堂而皇之做广告);有的用偷偷带色盲眼镜的办法过关,为了不让检测人员发现,多用隐形眼镜;有能耐的就干脆直接走行贿的捷径,或者到国外申请驾照……如此等等。有人戏说,这叫逼良为娼!因为现代社会已经发展到普通人家都能够买得起汽车、想买汽车的时代了,不管作为代步、生活、工作,都有拥有驾照的需求;即使是穷人,也需要考个驾照作为养家糊口的手段;还有现代年轻人多数都有恋车情节,汽车已经成为现代家庭幸福生活指数的构成要件。一些年轻人忍不住获得汽车驾照之后的喜悦,在网上公开宣泄通过种种手段获得驾照的兴奋心情,高喊:“我色盲,但是我拿到驾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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