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准入制度理论基础的新视角/赵庆庆(10)
经济学家为如何解决信息不对称提出了许多理论和模型。
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经济学家阿克尔罗夫曾经特别认真地指出,并不能由信息不对称的理论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政府干预是解决不对称信息问题的必然手段,克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办法是建立起激励机制和信号传递机制,缺乏信息的一方要改变自己在交易种的信息劣势,采取一定的措施获取对方的隐藏信息,这种活动称为筛选(screening);同样掌握信息并拥有优质产品的一方也极力把信息尽可能展露出来,使优质产品不被劣质产品混淆,赢得市场,这种活动称为发信号(signalling)。筛选和发信号虽然采取行动的主体不同,但实质是一样的,即暴露隐藏信息,消除或减缓信息的不对称性。同时,解决“次品难题”可以有的更好的办法,如即保修和信誉机制 ,这两者都不需要政府的干预。
而当年的另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却有相反的看法,他在获奖后哥伦比亚大学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市场经济的特征是高度的非理性和不完整性。旧的模型假定信息是完美和理想的,但即使很小程度的信息不完整也能够导致很大的经济后果,用通俗的话说就是‘一些人知道的比另一些人多’”,市场的这种不完善需要政府干预。
与企业设立相关联的市场失灵,是以信息不对称为根源的,由于企业(尤其是有限责任的企业)设立时的资产与人员的准备都直接影响着成立后的企业与相关市场主体交易的效率与安全,企业设立法制所规制的重要信息公开制度正是为相关市场主体获取信息创造条件,以克服信息不对称极其引发的市场失灵。
知识上的发现可能并不能改变人们的政策取向,因为,政策往往是情感的产物,而不是理性算计的结果。即使是经济学家也不例外。
实际上,从信息不对称得出市场需要政府干预的结论是不充分的。
首先,每个经济活动主体都知道,在现实世界中,信息从来就是不对称的、不完备的,市场本来就是不完善的,而经济学古典理论却假设信息是对称的,完全的或暂时不考虑信息的不对称、不完全,以此为基础作分析,后来发现或想起了信息的不完全,不但没有放弃这样的理论前提,却试图借助政府的力量让市场符合完全信息市场的假设,这在逻辑上本身是荒谬的。
其次,市场准入制度虽然造就了一个企业信息的平台,并希望通过审批和登记程序来保障这些信息的准确和真实性,但是这不是完全可行的。
假如消费者和厂商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那如何又能保证厂商和政府之间的信息是对称的呢。欲进入市场的主体存在机会主义心态,欺骗审查、登记机构,某些企业有效地操纵政府管制排斥竞争者、获得垄断地位,而政府官僚却还以为自己在维护公正秩序,政府被企业俘获正是信息不对称的结果。最近的一个例子是2003年11月,曾经被北京市政府评为“放心中介”的房屋中介的工作人员竟集体挟款逃跑,就是这样一个企业采取各种非常手段取得登记并获得“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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