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法学”一词的起源及其流变/何勤华(11)
(13)见《沈寄簃先生遗书》(上),中国书店1990年影印版,第924-925页。
(14)汤能松、张蕴华、王清云、阎亚林编《探索的轨迹——中国法学教育发展史略》,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166-169页。
(15)岛田正郎著《清末近代法典的编纂》,创文社1980年版,第25页。
(16)笔者曾就此问题查阅了各种日本法律古籍,并特地请教了专治法制史的东京大学教授石井紫郎、明治大学教授冈野诚、国学院大学教授高盐博等先生,他们的一致答复是:在他们所看到的日本古籍中,没有发现“法学”一词。
(17)日本国史大辞典编集委员会编《国史大辞典》第14卷“律学博士”条(作者:久木幸男),吉川弘文馆1993年版。
(18)原文中是日语片假名,笔者据其读音将其恢复为上述法、英、德语。
(19)津田真道编译《泰西国法论》“凡例”,载《明治文化全集》第13卷,1929年初版。
(20)穗积陈重著《续法窗夜话》,岩波书店1936年版,第139-140页。
(21)冈田朝太郎著《法学通论》(汪庚年编《京师法律学堂讲义》,《法学汇编》第一册),宣统三年(1911年)北京顺天时报馆排印,第1、2页。
(22)该书作者是美国著名国际法学家惠顿(H.Wheaton,1775-1848)。
(23)参见李贵连《中国法律近代化简论》,载《比较法研究》1991年第3期。笔者事后请教过李先生,他说这些书他都看到过,但未见到“法学”之用语。他认为,“法学”一词是从近代日本传入的,但其具体过程尚待研究。
(24)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838页。
(25)如中国古代的“法律”一词是单音节合成词,它分别表示“法”和“律”这两个含义,而日文中的“法律”一词不仅与中文发音不同,而且它只表示一个含义,以对应于英语的Law,法语的Droit,德语的Recht等词。
(26)不仅“法学”是这样,其他术语也一样,如日本人用“哲学”来对译philosophy(国人原译“智学”),“经济学”对译economics(国人原译“资生学”、“计学”、“平准学”),“社会学”对译sociology(国人原译“群学”)。这此词(哲学、经常学、社会学等)在中文中原本都是没有的,但由于是用汉字组合,国人一看就明白,只要改变读音,便可以立刻当作中文来使用,所以,最后都接受了这些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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