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形态考——“中国古代无法学论”质疑/何勤华(15)
⒃S.Haley Allen,The Evolution of Governments and Laws,Vol
I.P.133.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22。
⒄John H.Wigmore,A Panorama of the World's Legal Systems,Vol I.P.32。
⒅Ibid,13。
⒆据美国学者威格摩尔的叙述,在古代埃及,曾出现过法哲学思想,如关于司法正义的观点等。见John H.Wigmore,A Panorama
of the World's Legal Systems,Vol I.PP.13~17。
⒇《外国法制史资料选编》上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8页。
(21)同前引⒇书,第20页。
(22)同前引⒇书,第35页。
(23)日本学者平野秩夫于1969~1970年间,在名古屋大学的《法政论集》第45~50卷上曾连载发表了《上古东方法哲学史觉书》一文,内中比较详细地论述了古代埃及和巴比伦和法哲学思想。这是笔者所见到的中日学术界至今所发表的唯一的一篇关于古代东方法哲学的论著。
(24)B.H.狄雅可夫、H.M. 尼科尔斯基编、日知译:《古代世界史》,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教材编审处1954年发行,第83页。
(25)林榕年主编:《外国法制史新编》第121页,群众出版社1994年版。
(26)参见前引⒂古棣、周英书,第378页。
(27)关于古代希腊没有产生法学的原因,详细请参阅何勤华:《西方法学史》第1章,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28)同上书,第2章第1节。
(29)关于中世纪英国法学的详细情况,请参阅上引书,第6章。
(30)参阅上引书,第3章第3节;[美]伯尔曼(H.J.Berman)著、贺卫方等译:《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第4、5、6章,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
(31)关于伊斯兰法学研究的详细情况,请参阅高鸿钧:《伊斯兰法及主要流派》,《外国法译评》1996年第1期;吴云贵:《伊斯兰教法概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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