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台刑事诉讼问题研究/陈卫东(8)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目前我们关于涉台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还很欠缺,极不完备。刑事诉法、刑法等刑事法律上基本没有规定,更谈不上有明确规定涉台刑事诉讼的具体方式、方法和步骤。只有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司法解释以及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发布的政策性规定中,偶尔有一些规定,内容非常少。这种状况与两岸不断深入发展的形势和涉台刑事诉讼日益增多的实际情况极不适应,立法机关有必要针对涉台刑事诉讼这个特殊的问题作出相应的规定,以利于实践中的操作。
[参考文献]
[1] 程荣斌:《我国海峡两岸交往中的刑事诉讼问题》, 载《政法论坛》1991年第3期。
[2] 曾宪义主编:《海峡两岸交往中的法律问题》, 河南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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