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学二十年/陈光中(6)
(五)刑事诉讼法哲学的思考
学术界应当对刑事诉讼法学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实践操作问题以及如何完善刑事诉讼法的问题从哲学的高度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包括诉讼的目的、价值、结构、主体、职能等问题。刑事诉讼法哲学思考最深层次的问题就是刑事诉讼的出发点以何为本位?是个人本位还是集体本位或者其他提法。对于一个民主法治国家来说,法律是以保护公众的权利为根本宗旨的,国家、政府及司法机关的活动归根结底是为了保护公众的权利,而公众不能是抽象的,应当落实到每一个公民的个人的权利。但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有时又需要对公民的自由甚至生命进行剥夺或者限制,从而使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之间产生碰撞,我们必须进行取舍和权衡。对这个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深层次的思考,使法律的规定既能够实现对具体的犯罪的惩罚,又符合法律保护个人权利的根本目的。从刑事诉讼法哲学的高度研究目的、结构问题,认真思考集体本位与个人本位的关系问题,将是刑事诉讼法学面临的长期任务。
总共6页
[1] [2] [3] [4] [5] 6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