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的胚胎性原因及其预防/苗勇(8)
三、预防贪污受贿的根本方法
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建立在对产生问题原因的认识基础上的。如果方法本身不是建立在科学认识问题的基础上,那么,这个方法便是盲目的,脱离实际的,从而是毫无效果的。即便是符合了实际,那也是不自觉的,也就大大影响了预防的效果。
从上述对贪污受贿的根本原因的分析中,我们清楚地看到,要预防此类腐败行为的发生,最根本的方法,不是要消灭权力或者减少权力,因为权力本身不是腐败产生的原因;而且,只要人类社会存在,权力就必然相伴存在。减少权力,当然能够减少腐败产生的条件从而减少腐败,但我们讨论的是如何预防掌权主体的腐败,这是两个不同的课题。同样,这个方法也不是要消灭掌权主体的自身利益。如果能够做到这点,当然很好,很有效。没有自身利益,大公无私,掌权主体完全和公权融为一体,产生腐败的可能性也就一点没有了。但是,我们能做到这点吗?!人的自然属性乃是客观存在着的呀。
预防贪污受贿的根本方法是什么?从上图中可以看出,唯一的办法,就是要在“自私”这一要素上做文章。如果自私观念没有了,腐败也就不可能产生出来。因此,预防贪污受贿的根本方法,就是要铲除自私观念。要从内、外两个方面,来防止国家工作人员自私观念的产生,从而掐断公权和私利的连接线。没有这个连接线,尽管拥有私利的主体掌握着公权,也能做到公私分明,杜绝权力异化现象的发生。
从内的方面来预防贪污受贿行为的发生,就是要使掌权主体在主观意识上筑牢思想防线,预防和铲除自私自利观念,阻断公权与私利的结合。首先,要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是教育。无论是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还是防范腐败问题、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都要坚持教育在先。”他又说:“对领导干部来说,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最根本的就是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3)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使人能够正确认识自己的存在意义之所在,使国家工作人员真正看到,一个人的价值,不在于他向社会索取了多少,而在于向社会贡献了多少。他向社会的索取是分母,向社会贡献是分子,索取越多,相应地自身价值就越小;贡献越大,相应地他的价值就越大。从而使国家工作人员真正弄明白“过去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留点什么?”,自觉地讲奉献,体现人生的价值。从反面看清楚,自私自利,巧取豪夺,贪污受贿,必然导致自身价值的大跌,甚至成为一个负价值的人,最终为社会和人民所唾弃。树立了这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的人,就能抵挡任何黑色的诱惑,堂堂正正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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