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笔谈/陈光中(17)
首先在组织学习培训时,要以党的五中全会和八届人大四次全会的精神为指针,对全体人民警察进行一次深入的讲政治、讲民主、讲法制的教育。公安机关是专政机关、执法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树立民主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群众观念。专政机关、执法机关讲政治,就必须严格执法。能否严格执法,是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人民警察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政治纪律的具体体现。不学法,不懂法,不严格执法,就不是一个合格的人民警察,就不是一个称职的领导者。在对广大民警进行民主与法制教育中,要引导民警从思想认识上正确处理好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民主的关系;法律与政策的关系;惩罚犯罪同保护人民、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关系;处罚与教育的关系;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关系。有些同志,讲打击犯罪就忽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讲处罚就不讲教育;讲严格执法就不讲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这些都是思想认识上的片面性。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集中体现和保障。我国的法律是党和国家政策的具体体现,是政策的规范化、条文化和定型化,当政策上升为法制时,就必须严格依法办事。
其次,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公安执法工作。一是执法不严问题,主要是对犯罪分子特别是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不能充分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惩处,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不能依法严格管理、严肃处罚的问题。二是越权插手经济纠纷,非法拘禁问题。公安部三令五申不准插手经济纠纷,但仍有一些地方由于经济利益驱动,搞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插手经济纠纷,非法拘禁,抓人逼债,甚至致死人命。今后,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嫌疑的,不能抓人、关人,严禁先抓人后找证据。在法定时限内查不清犯罪证据的,应当放人,不能怕放错人而违法,要纠正怕漏不怕错的思想观念。三是刑讯逼供、滥用警械和武器问题,必须坚决禁止。公安部正在搞规定,哪里刑讯逼供、滥用警械和武器打死了人,就要追究那里领导的责任。四是执法犯法、徇私舞弊。主要是参与公共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甚至与地方流氓恶势力勾结违法犯罪,参与走私护私的问题在东南沿海地区还比较突出。这方面的问题也要下决心解决。五是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严重。主要是玩忽职守致使犯罪嫌疑人脱逃等问题。执法中的这些问题,特别是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渎职失职,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不仅严重影响公安机关的刑事和行政执法工作,而且损害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我们必须下决心认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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