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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竞争导论(上)/段明学(15)
(三)塑造均衡的政治秩序,维持政治稳定
传统政治秩序是一种非均衡的政治秩序,各种政治力量之间存在着一种对抗性的关系。政治斗争的结果总是一个政治集团摧毁另一个集团,由此造成国家和社会的两极化,一方面,执政者权力异常强大,逐渐脱离社会的控制;另一方面,社会缺乏自主性,社会处于萎缩之中而无法制约国家。这样,整个社会形成两个对立的集团(阶层);特权阶层和无权阶层。它们之间的矛盾异常突出。
政治竞争彻底改变了传统社会这种非均衡的政治秩序,塑造了均衡的政治秩序。这体现在:(1)政治竞争从根本上改变了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实现了国家和社会的均衡。因为,竞争者要上台执政,必须征得选民的同意,选民拥有自由选择政府的权利,这是天赋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对此予以限制或剥夺。选民选择哪个政府,完全根据自己的意愿。竞争者必须充分表达选民的意愿,并竭力满足他们的利益要求;如果一个政党不关照或不能很好地关照选民的利益,其他的政党就会这样做,它就会被选民抛弃。所以,在这种制度下,为人民服务,为大众谋福利,第一次成为政府的内在要求。国家也不再是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而是真正成为选民用以实现自身利益的工具和手段。(2)民主政治的制衡机制多种多样,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内部的制衡,国家政权组织之间的制衡,利益集团对政府的制衡,政党之间的制衡等,共同构成一个政治均衡的政体,并通过政治力量之间的相互制约,保证公共决策能够体现和代表社会公共利益,塑造均衡的利益格局,其中,最关键的是维持政党之间的均衡。因为政党既是社会利益的代表者,也是掌握和运用国家政权的主体,是现代国家的政治领导力量。从公民、利益集团和政府的关系看,他们主要是通过政党这一媒介与国家的政策直接关联,并将自己的利益要求和愿望表达到政府。从国家立法、行政、司法等多种权力机关的关系看,在美国式的三权分立体制中,权力之间的分离,虽然本身就构成一种制衡关系,但是,如果不同的权力机关由同一个政党控制,那么,毫无疑问,三权之间的制约和平衡关系就会被破坏。所以,权力制约的实质是控制不同权力机关的是不同的政党(其中,司法中立于政党政治),竞争着的政治力量之间的制约和平衡是民主政治制约的实质。而在英国式政府体制中,立法权和行政权是融合的,是由一个议会多数党控制的。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权力机关的制约,只有依靠反对党对执政党及其政府的反对来实现。总之,政治竞争使执政党及其政府的权力始终无法强大到不受制约的程度,并通过执政党和反对党的易位来维持政局的动态稳定,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正因如此,西方国家(如英美等国)实现了长达200-300年的政治稳定,在这期间,没有发生政变,内战和重大动乱,从而导致了这些国家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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