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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法务会计”教育者困惑多多,啥原因? ——与“法务会计”教育者共探究/于朝(3)
教育部为何一直拒批“法务会计”本科方向,笔者不得而知。但是,如果下列与开设专业有关的前提问题都给不出科学的回答,教育部的拒批显然也在情理之中。
1.“法务会计”本科方向的教育目标是什么?
2.如何融合法学与会计学这两个不同专业的知识,形成“法务会计”的专业知识?
3.“法务会计”教材及师资问题如何解决?
4.“法务会计”本科方向毕业生的出路在何方?
这些问题相关大学一直未能做出清晰的回答,可地方教育主管机关却批准了他们“法务会计”本科方向的申请。之后,上述四方面问题在每年召开的“法务会计”学术研讨会上都会被提出,可没人回答。十多年来,学者们还发表了一百多篇有关“法务会计专业”教育或教学文章,但也一直无人能够科学地解答上述问题。以至于到了2020年会议上,已连续招收“法务会计”本科生学校的领导,仍然将上述问题作为困惑在会议上提出。
按照大学设置专业方向的一般要求,教育目标、知识融合、专业教材、专业教师、学生出路等问题,是开设新的专业(或方向)必须明确的前提。如果这些前提问题尚无答案便招生,估计其他大学的教育工作者、教育需求者(学生及家长)会难以置信。
二、培养“法务会计”职业人才是这一方向本科教育的目标吗?
20年前,会计学教授们发表的“法务会计”文章的标题都非常诱人,比如:法务会计的国际供给、法务会计理论结构、21世纪的会计——法务会计等等。读者如果不了解国内外实际情况,可能会形成这样一些感觉:“法务会计”是有国际需求的专业、已经有了系统的学科理论,且将成为21世纪全球会计界的主流。随后一些关于美国的“法务会计”专业已经非常成熟,收入颇高,中国大学应当跟上“潮流”,培养“法务会计”专门人才的说法甚嚣尘上。
这里插述一点背景资料:我国高校自上世纪末大幅度扩招。对已有专业而言,扩招人数肯定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因而很多大学都极力寻找可用于扩招的“新型专业”。在这一背景下,学界有关中国未来需要海量的“法务会计人才”的鼓动,便冠冕堂皇地成为一些大学通过设置“法务会计”专业进行扩招的理由和动力来源。
开设“法务会计”本科方向的大学,最初说的都是培养“法务会计”职业人才。但实际呢?中外都没有被叫做“法务会计”的职业。 没有这个职业,却要将培养这一职业人才列为教育目标,这一目标肯定是空洞的,如何培养人才的问题也是无解的。
于是,有的大学在申报该方向时,改变了表述方法。比如:“培养精通法律、熟悉会计业务的复合型人才”,但给学生的“大饼”却是:“法务会计”是国外的新兴职业,也是中国未来的新兴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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