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法务会计”教育者困惑多多,啥原因? ——与“法务会计”教育者共探究/于朝(7)
实际上,随着法学和财会学教育内容的不断扩充,按照目前我国大学法学和财会学专业学制模式,大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学习和掌握好其中一个专业的知识和能力,已经是很困难的事情了。只有少数学习能力较强的学生才能适应辅修专业的学习。这就决定了是否选择辅修专业,应当由大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选定,而不应通过所谓的“法务会计”本科方向,强制大学生同时修法学和财会两个专业的骨干课程。同时,以“法务会计专业”为名的本科方向,往往难以明确主修或辅修专业。这种非辅修的混搭模式教育,会导致大学生无论法学还会计学专业的知识都不够扎实。结果往往是:法学方面不如法科学生,在财会学专业也不如财会科的学生。两个专业都没有学好,显然会给学生的出路带来麻烦,于是便产生了这一方向的本科生“出路在那里”的困惑。
关于“法务会计”学生就业率问题,如果不考虑大学毕业生的“就业虚数”,实际就业(含考研)主要还是靠学生的学习能力(或许还包括家庭资源),与其是否是“法务会计”方向毕业的毫无关联。笔者作为合作研究生导师期间亲历的一个例子是:一名会计本科专业毕业被保送读法学硕士,毕业时已通过“双证”(司法职业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并获得高薪岗位。也许有些可惜,假如这位研究生读的是“法务会计”方向,完全可以作为宣扬“法务会计”的就业案例。
通过“双证”固然是解决学生就业问题一个好办法,很多院校在招收“法务会计”本科生后也特别强调让他们早早去考“双证”。这肯定不现实。因为能拿到“双证”只能是凤毛麟角——即学习能力特别强的学生。笔者所认识的“双证”朋友都是学习能力非常强的人,他们中没有一位是学“法务会计”的。
五、结束语:法律与财会复合型人才培养问题
随着我国法制进程以及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以法学和财会学为主的复合型知识人才岗位会越来越多。比如:律师行业目前就已经出现以专司金融、税务、海关、经济犯罪等类型专业律师;注册会计师行业也早已存在以从事司法会计业务为主的事务所;公安、检察和审判机关也都分别设置了涉及不同经济门类的办案部门。这一背景下,如果以“法务+”推算,大学似乎可以设置N多“法务+”本科方向,但这并不符合大学本科教育的趋势。
大学通过辅修专业(或跨专业方向研究生教育)设置,可以解决法学与财会学专业的知识复合型人才培养问题。当然,大学非要把具有法学与财会学专业复合知识的人都称之为“法务会计”,笔者也就无话可说了。因此,笔者还是想建议法学院开设财会辅修专业,培养熟悉经济及管理专业知识的法律人才;会计学院(及管理学院、商学院)则通过开设法学辅修专业,培养熟悉法律知识的财会人才,以解决好大学生的考研及就业问题。当然了,作为长期从事司法会计理论研究和实务的作者,笔者更希望有条件的大学开设司法会计专业方向,以期培养司法会计人才或熟悉司法会计业务的法律、财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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