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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外籍人士在中国任何教育机构从事任何教学工作都属违法/于伏海(4)

可怕的是,依据法律,外国人入境中国,可以不用查是不是患有艾滋病,而很多外国人进入中国后,又要被中国的教育机构聘请从事外语教学工作。

任何外籍人士在中国任何教育机构从事任何教学工作都属违法
既然外籍人士不能在中国的教育机构从事教学工作,那国务院教育部必须对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详加检查,将非法的所谓外教人员清理出去。同时,国家立法机关应当加紧制定法律或者修改教师法和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我的建议是制定一部《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特别法》,规定,教育机构可以聘请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外籍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1,取得中国教师资格或者取得外国的教师资格是经中国认可的;

2,没有境内外的犯罪记录;

3,没有中国法律规定的与毒品有关的涉毒记录;外籍人员在境外实施的行为不被外国法律认为是涉毒行为但被中国法律认为是,那这样的外籍人员也是不能在中国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

4,不是艾滋病患者;不是艾滋病毒携带者;不是其他任何传染病患者。

现行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也得相应修改,主要是修改关于“教师资格”的相关规定,赋予外籍人士申请教师资格的权利,至于外籍人士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申请教师资格,可以探讨,我的建议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相应的学历,中国认可的外国学历也可以(可参照现行教师法)。

2,通过相应等级的中文考试;

最后,法律必须规定外籍教师的比例,一个学校的外籍教师最好不能超过百分之五(比例多少更合适可以探讨),如果需要增加名额,需要经过省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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