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采招释疑12:如何进行质疑答复/王冠华(2)
1.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比如,采购文件有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和商务条款存在明显限制性、倾向性条款,评标(评审)方法、评标(评审)标准违反规定,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违反相关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发售期限违反相关规定,等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对采购文件进行核实,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采购文件合法合理的,质疑无效或者不成立;(2)采购文件存在影响公开、公平、公正事项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除依上述规定进行质疑答复外,还应当修改、完善采购文件并予以公告。
2.对采购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组织程序提出质疑的,比如,采购组织程序违反相关规定,采购结果公告违反相关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经办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没有回避,等等,采购代理机构应对采购组织程序进行梳理,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采购组织程序符合规定的,质疑无效或者不成立;(2)采购组织程序存在瑕疵,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且影响了采购结果的,除依上述规定进行质疑答复外,还应当报财政部门审核后废标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对采购结果质疑。供应商对评标(评审)过程或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比如,采购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评审专家之间存在串通行为,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假借其他企业资质围标串标谋取中标(成交),等等,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质疑事项所涉及的评审过程及结果进行复查,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未发现评审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质疑无效或者不成立;(2)评审行为影响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采购代理机构除依上述规定进行质疑答复外,还应召集评标(评审)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和采购结果进行复核,原则上要求2/3以上专家参加。对确有问题且影响采购结果的,报经财政部门同意后,由评审委员会对采购结果进行修正。此外,采购代理机构还要依法将复核理由、过程及结果予以公告。

作者简介: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执业律师,九三学社新疆区委法律专门委员会主任,联系电话:18699089007。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