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价格法律机制初探/卓泽渊(7)
②盈利的正确确定。计划价格无非由两大部分即成本(包括生产成本、流通费用)和盈利构成。盈利中包括着税金和利润两个部分。从价格形成公式[①]中我们可以知道,在成本一定的情况下,影响价格的一是利润,二是税金,由于利润可由“成本×成本利润率”获得,税金可由“价格×税率”获得,因而也可以说,在成本一定的情况下,影响价格的一是成本利润率,二是税率。法律对于利润率和税率的作用,实际上是法律对价格的作用。这一作用主要是引导社会正确确定社会的平均成本利润率和税率,保证这种利润率和税率被正确地运用于价格计算中。
法律通过对成本和盈利的调整,调控计划价格,并以此接受市场供求的检验,促使各计划价格商品的生产者和劳务的提供者努力降低成本,使自己的成本尽可能低于社会成本,以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增加盈利,增加国家财富积累,发展经济,稳定社会价格,降低社会价格,更好地提高社会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实现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
(3)促使计划定价适应市场需要
市场价格不是绝对的市场价格,它以适应市场的计划价格作补充。计划价格不是脱离市场的价格,而以适应市场需要作为自己合理存在的依据。在计划定价的过程中同样必须遵循市场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只是这些规律发挥作用的方式、途径较之市场定价有所不同罢了。
①计划定价必须尊重市场价值规律。价格必须与价值相适应。如果计划定价高于价值过多,就会出现畸形的计划高价,妨碍价格稳定,引发通货膨胀,就会损害消费者利益,背离生产目的,就会影响计划商品的销路,最终损害生产者利益和国家利益。如果计划定价低于价值过多,就会直接损害生产者利益,损害国家利益,影响生产者的再生产,影响国家的财富积累。
②计划定价必须适应市场供求变化。在市场需求旺盛或过旺时,国家定价应适当提高,只有这样,才能适当抑制需求,并增加生产者利益,增加国家收入。在市场需求减弱或很少时,国家定价应适当降低。只有这样,才能使计划定价的商品生产者的资金流动不受阻碍,才能通过价格促进生产者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开发新型产品。
③计划定价商品并不是一个封闭的体系,它与市场定价商品的价格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市场生产要素价格、原材料价格、交通运输价格、仓储保管价格等变化必然会影响计划定价商品的成本和利润,也就必然会影响计划定价的高低调整。计划定价虽有自己的相对稳定性,但是,它无法拒绝,也不可能不参与市场价格的共振。计划定价为此所受的影响,也即是计划定价适应或不适应市场的重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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