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法的视角再论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李华振
从经济法的视角再论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李华振 张莉
本文原载于《经济日报之中国经济信息(理论版)》2004年15期(半月刊)。此为原稿,发表时,经作者同意,标题改为《“中国造”遭遇十面埋伏》。
【摘要】为什么中国要同时与这么多国家进行“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之谈判?背后的深层原因是“中国造”一再遭遇各国不公平的反倾销的围追堵截,中国的出口经济处于“十面埋伏”之中。反倾销已成为“中国造”开拓国际市场的主要壁垒,而“非市场经济地位”往往是我们败诉的关键。在此情况下,申请“行业入市”是一个现实的选择方案。
【关键词】中国造,市场经济地位,WTO,反倾销,判断标准,行业入市
“十面埋伏”围堵“中国造”
2004年6月3日,美国商务部就是否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举行了第一场听证会。除了美国之外,中国还同时正在与欧盟、日本、澳大利亚等多达100多个国家进行艰苦的谈判。中国开始了新一轮的从“入世”(加入世贸组织)再到“入市”(成为拥有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
为什么中国要同时与这么多国家进行“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之谈判?我国经济法专家刘大洪说,背后的深层原因是“中国造”一再遭遇各国不公平的反倾销的围追堵截,中国的出口经济处于“十面埋伏”之中。
根据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的统计,中国自1996年以来已成为世界上出口产品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截至2004年2月,中国企业遭受的外国反倾销超过了600起,涉及4000多种商品,影响中国出口贸易额近200多亿美元,为全球之最。仅仅在2003一年内,国际上针对中国的反倾销立案就有59起,涉案金额约22亿美元,创历年最高。2004年一季度,国外又对中国发起了11起反倾销调查,同比增幅高达83.8%,涉案金额3.3亿美元,同比增长15.6倍。
美国是以反倾销为名而对中国企业进行“伏击”最多的国家。以2003年为例,美国就曾多次对中国的家电、家具、纺织品等一系列产品加征高额反倾销税,根源就在于美国以“中国仍是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为由,对“中国造”进行肆意的围追堵截。
欧盟自1979年至今,对中国企业共提起近百起反倾销调查,对华产品立案总数位列第二,仅次于美国,影响到中国出口金额约40多亿美元,涉案产品涵盖中国对欧出口的各个领域,其中以电器、纺织品等行业受到的反倾销调查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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